韓國Rocket火箭電池回收行業分析及回收模式探討

2020-07-24

韓國Rocket火箭電池回收行業分析及回收模式探討

廢鉛蓄電池回收行業分析


  我國是鉛蓄電池生產和使用大國,產量占到了世界近一半,廣泛應用在汽車啟動、通信基站、備用電源、儲能電站、電動自行車等領域,每年約有500萬噸鉛蓄電池報廢。廢鉛蓄電池可利用率高、再利用價值大,市場規模超過400億元。


  1。全國每年廢鉛蓄電池產生量超過500萬噸,80%以上流入非法渠道


  全國規範轉移、利用、處置廢鉛蓄電池不到廢鉛蓄電池產生量的20%。


  2。非法回收屢禁不止,嚴重汙染環境


  全國約有20~30萬個個體收集大軍,通過簡單的運輸工具到各地收購廢鉛蓄電池。個體收集者每年非法倒酸約30萬噸。


  3。廢鉛蓄電池轉移審批手續繁瑣


  廢鉛蓄電池屬於危險廢物,各省廢鉛蓄電池收集量與當地再生鉛產能無法匹配,大部分廢鉛蓄電池需要跨省轉移,而現有制度轉移審批手續繁瑣、周期長,限制了鉛蓄電池規範收集、轉移效率。目前肆川、重慶兩省市簡化了審批手續,2020年4月1日簽訂建立了《川渝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“白名單”合作機制》,先期以廢鉛蓄電池、廢熒光燈管、廢線路板等3類危險廢物探索建立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“白名單”制度,納入“白名單”中的危險廢物及相應的危險廢物處置企業,經雙方協商確認後,可按此“白名單”直接予以審批,不再需要雙方的生態環境部門函商確定。


  4。廢鉛蓄電池運輸費用高,回收企業無力承擔


  非法回收擡高了廢鉛蓄電池回收價格,正規回收企業使用危廢運輸車將廢鉛蓄電池運輸至處置企業,運輸費用一般為普通貨車運輸的2倍,部分跨省市運輸費用達到了360~400元/噸,回收成本+運輸成本雙倍增加,回收企業處於資金倒貼狀態,很多無力承擔。


  目前江蘇省對省內轉移廢鉛蓄電池實行了運輸豁免,運輸工具滿足防雨、防滲漏、防遺撒要求,可不按危險廢物進行運輸,減輕了回收企業負擔,大幅度提升回收、轉移量。


  5。稅務問題制約回收企業發展


  社會源廢鉛蓄電池回收很多沒有進項稅票,無法開票,而回收企業將廢電池售賣給再生鉛企業,需要開具13%增值稅發票,稅務問題制約回收企業的開展。加上社會上非法回收、冶煉商販長期壟斷市場和惡性競爭,回收每噸廢鉛蓄電池虧損1500元左右,回收工作難以順利推廣。


  贰、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實施情況


  國務院及相關部委高度關註廢鉛蓄電池回收工作,地方省廳/局積極開展鉛蓄電池試點工作,根據省廳公示數據顯示,全國已有18個省市公布318家廢鉛蓄電池試點單位、1146個集中轉運點、3435個收集網點。



  三、 廢鉛蓄電池回收模式探討


  國家發改委5月份印發《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征求意見,其中指出國家實行鉛蓄電池回收目標責任制,到2025年底,鉛蓄電池回收率要達到70%以上。鉛蓄電池生產企業(含進口企業),應通過自主回收、 聯合回收、 委托回收等方式,實現國家確定的回收目標,於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報告。鼓勵有關行業協會組織生產企業以聯合體方式完成回收目標。


  回收模式包括自主回收與合作回收



  自主回收:電池生產企業依托電池銷售渠道、售後服務網絡、機動車維修網點、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等建立廢鉛蓄電池逆向回收網絡體系。鼓勵生產,企業采用“以舊換新”、“銷一收一”等方式提高回收率。


  前期投資大、建設周期長;垂直管理,回收效率高。


  合作回收:專業回收企業、資源化利用企業與電池生產企業簽訂聯合回收、委托回收協議,利用生產企業的銷售網絡,基於專業回收企業和資源化利用企業在當地的危廢經營許資質,共建、共享組織化、規範化的廢鉛蓄電池回收網絡。


  合作回收的優勢:


  1、分攤投資,避免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;


  2、社會源渠道和電池銷售渠道互為補充,擴大回收體系覆蓋範圍,提升回收效率;


  3、資源利用企業獲得穩定的原材料供應

存儲狀態一般的影響因素為存儲溫度和電池SO。電池包內結構布置延長補貼期限,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第肆串電池電壓:585V第五串電池電壓:583V鉛酸蓄電池回收(回收廢舊電池)鈷酸鋰電池?三元材料動力電池,磷酸鐵理動力電池、軟包電芯?廢舊圓柱形電池南都電源自始至終恪守着匠心精神,以近乎苛刻的標準打造每一塊電池。隨着鈷粉應用領域的拓展,很多老的工藝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粉末性能方面的要求,新的工藝力求生產流程簡單,成本低廉,效率更高,鈷粉性能更好。廢舊鋰電池回收,下一個即將爆發的行業!,廢舊鋰電池回收,下一個即將爆發的行業!,廢舊鋰電池回收,下一個即將爆發的行業!再生利用: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進行拆解、破碎、分離、提純、冶煉等處理,進行資源化利用的過程。然而,熱處理方法昂貴,該工廠還向每個電池購買者收取少量廢電池處理費。